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及《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號)的相關要求,本項目在環境影響報告編制期間開展期間進行公示工作,使項目建設可能影響區域內的公眾對項目建設情況有所了解,并通過信息公開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的態度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現將有關內容公示如下: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浙江祥邦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年產2.5億平米光伏膠膜及電子膠膜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浙江祥邦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設地址:浙江省金華市浦江縣前方大道以南,牧童路以東地塊
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總用地面積95.1畝,新增建筑面積約63129.88平方米,建設生產車間、原料倉庫、成品倉庫、配電房、連廊、甲類倉庫(含危廢庫)、門衛等。項目擬購置擠出生產線、自動供料系統、預交聯生產線、雙螺桿造粒線、單螺桿造粒線、自動包裝線、檢測儀器設備等先進設備。項目建成后形成年產2.5億平米光伏膠膜及電子膠膜生產能力。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保護目標詳見表1。
表1項目所在區域周圍主要保護目標
序號 | 敏感點名稱 | 保護目標 | 保護對象 | 坐標 | 方位 | 距離廠界(m) | 保護內容 |
1 | 章店 | 村莊 | 人群 | 783996.955,3261158.935 | 西南 | ~375米 |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 |
2 | 項宅社區衛生服務站 | 社區 | 人群 | 784253.634,3262136.682 | 北 | ~310米 | |
3 | 開發區小學 | 學校 | 人群 | 784061.899,3261600.980 | 西南 | ~28米 | |
4 | 商住用地(規劃) | 社區 | 人群 | 784052.650,3261719.778 | 西 | ~55米 | |
5 | 項宅社區(遷入) | 社區 | 人群 | 783686.977,3261761.769 | 西 | ~413米 | |
6 | 開發區初中(規劃) | 學校 | 人群 | 784135.212,3261419.518 | 南 | ~153米 | |
7 | 前店 | 村莊 | 人群 | 784449.425,3261104.854 | 東南 | ~405米 |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正常工況下,本項目排放的污染物均能達到相應的環境質量標準。
項目產生的循環冷卻水僅使用自來水,為全閉式系統,無廢水排放;生活污水經廠區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浦江富春紫光水務有限公司(一廠)統一處理。由于項目廢水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體,因此不會影響區域地表水的環境質量。項目投產后,廠界各預測點的晝夜間噪聲貢獻值均能達標。
在嚴格執行環評提出的各項固廢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項目固廢均能得到有效處置,基本實現零排放。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本項目實施后污染防治措施及預期效果清單見表2。
表2 本項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預期效果清單一覽表
內容
要素 | 排放口(編號、 名稱)/污染源 | 污染物項目 | 環境保護措施 | 執行標準 | |
大氣環境 | (DA001)擠出廢氣排放口 | 非甲烷總烴、惡臭 | 對每套擠出流延設備、造粒機進行密封集氣,有機廢氣經收集后通過“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聯合裝置處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 | 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達到《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惡臭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中的惡臭污染物廠界新、擴、改二級標準 | |
(DA002)投料廢氣排放口
| 粉塵 | 收集后經“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后通過不低于15m排氣筒(DA002)高空排放 | |||
廠界 | 粉塵、非甲烷總烴 | 混料過程產生的少量粉塵通過車間換氣無組織排放;冷卻定型、冷卻等過程產生的非甲烷總烴通過車間換氣無組織排放。 | |||
地表水環境 | 冷卻定型 | 冷卻水 | 循環冷卻水僅使用自來水,為全閉式系統,無廢水排放 | / | |
生活廢水 | 生活污水 | 1、實施雨污分流; 2、生活污水經廠區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和《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應標準后納入浦江富春紫光水務有限公司(一廠) | CODCr、氨氮、總氮和TP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其余指標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 | ||
聲環境 | 設備運行 | 等效連續A聲級 | (1)車間降噪設計:日常生產關閉窗戶。(2)加強管理:定期檢查設備,加強設備維護,使設備處于 良好的運行狀態,避免和減輕非正常運行產生的噪聲污染。(3)實施減振隔聲處理措施,避免對周圍敏感目標產生影響。(4)車間生產加強噪聲管理。 | 西側和南側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北側和東側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 |
電磁輻射 | / | / | / | / | |
固體廢物 | 員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 落實措施,固廢做好收集處置工作,實現零排放 | |
一般固廢 | 廢邊角料 | 收集后外賣綜合利用 | |||
廢品次品 | |||||
一般包裝廢料 | |||||
生活垃圾 | 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 ||||
危險固廢 | 廢危化品包裝物 | 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 |||
廢活性炭 | |||||
廢燈管 | |||||
廢礦物油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本項目建設基本上不會對項目區域地下水、土壤環境造成不利影響。按照防滲區域劃分及相關防滲要求做好防滲措施。 | ||||
生態保護措施 | / | ||||
環境風險 防范措施 | ①在總圖布置上,嚴格執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結合廠地自然環境,根據生產流程和火災危險分類,按照功能分區要求進行集中布置。根據規范要求滿足建構筑物間的防火間距,確保消防車道暢通。 ②要求廠區內設置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并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36號修改單、《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指南》中的規定做好防風、防雨、防曬、防滲漏措施,各類危險廢物平時收集后妥善貯存于危廢貯存場所,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同時,建設單位在危險廢物轉移過程中須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并做好記錄臺賬,防止危險廢物在轉移過程中發生遺失事故。 ③建立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制定完善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禁火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等,必須切實加強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員工實行持證上崗。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區、管道等危險區域設置永久性《嚴禁煙火》標志,按照《工業管路的基本識別色和識別符號》的規定對相關設備涂標志色等。 ④加大安全、環保設施的投入:在強化安全、環保教育,提高安全、環保意識的同時,企業保證預警、監控設施到位。配備救護設備;危險作業增設監護人員并為其配備通訊、救援等設備;應根據國家文件要求,本項目實施前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并重新備案。 | ||||
其他環境 管理要求 | 1、加強各污染防治措施管理,做好運行臺賬記錄,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同時,根據《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橡膠和塑料制品》(HJ 1207-2021)、《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橡膠和塑料制品工業》(HJ1122-2020)、《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電子工業》(征求意見稿)及《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電子工業》(HJ 1031-2019)中的相關要求,落實日常管理環境監測工作。 2、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本項目屬于簡化管理類別,企業應當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發生實際排污之前應當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正式生產后,應做好相應的管理工作。 |
五、環境影響報告評價初步結論
浙江祥邦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年產2.5億平米光伏膠膜及電子膠膜建設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要求,符合《浦江縣域總體規劃(2015-2035)》、《浙江省浦江經濟開發區(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及規劃環評、浦江縣“三線一單”生態準入清單要求。經評價分析,該項目完成后,在采取嚴格的科學管理和有效的環保治理手段后,污染物能夠做到達標排放,且對周邊環境的影響較小,能基本維持周邊環境質量現狀,滿足該區域環境功能要求。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來看,該項目的實施是可行的。
另外,項目實施過程中認真落實本評價提供的各項污染防治對策,并嚴格執行“三同時”政策,尤其是落實好廢水、廢氣、噪聲的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削減污染物排放量,并落實相關承諾。
六、公眾查閱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向建設單位、環評單位索取環評文件及其他需要補充的信息,環評文件索取的時限自2022年5月16日起七個工作日。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項目環評公眾參與將征求項目周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等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公眾關心的主要環境問題、項目建設對周邊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的其他意見或建議等。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形式和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祥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網站進行公示;2、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范圍內的村(居)民委員會公告欄進行公示。
公眾可通過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撥打電話等方式,發表對項目的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公示時間:自2022年5月16日起七個工作日。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項目《公眾參與說明》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工程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注]: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
九、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浙江祥邦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華市浦江縣前方大道以南,牧童路以東地塊
聯 系 人: 王工 聯系電話:0579-83339989
2、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浙江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區未來科技城向往街199號3號樓
聯系人:李工 聯系電話:0571-87983192
3、當地生態環境保護單位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浦江分局 聯系電話:0579-84112759
十、全文公開的方式和時間
本項目在報送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浦江分局審批前,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將在浙江祥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網站(www.xqian.net)進行全文公開。
浙江祥邦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6日